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构皮滩电站建设公司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构皮滩电站升船机直流电源设备采购招标工作。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构皮滩电站建设公司作为招标人特发布本公告,征集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合格的投标人。
一、工程概况 1.1枢纽工程概况
构皮滩水电站位于贵州省余庆县构皮滩口上游1.5km的乌江上,为乌江干流11个水电梯级中的第6个梯级水电站。上游距乌江渡水电站137km,下游距乌江河口涪陵市455km。工程以发电为主,兼顾航运、防洪等综合利用。枢纽正常蓄水位▽630m,总库容64.54亿m3,电站总装机容量为3000MW,单机容量600MW,年发电量96.82kWh,是贵州省和乌江干流最大的水电站,是西电东送的龙头电站,也是黔电东送的标志性工程。
枢纽工程主要由拦河大坝、泄洪建筑物、电站厂房、通航建筑物等组成。拦河大坝采用双曲拱坝,布置在河床中部;地下电站厂房布置在右岸;左岸布置通航建筑物和泄洪洞。
1.2升船机工程概况
构皮滩水电站通航建筑物线路位于枢纽左岸煤炭沟至野狼湾一线,由上下游引航道、三座钢丝绳卷扬提升式垂直升船机和两级中间渠道(含通航隧洞、渡槽及明渠)等建筑物组成,线路总长2306m。三级升船机总通航水头199m,设计代表船型为500t级机动驳,规划过坝运量单向125万吨/年(下水)。根据构皮滩水电站通航工程的技术特点、自然条件和建设要求,经过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第一、三级采用船厢下水式垂直升船机,第二级采用全平衡式垂直升船机。
第一级升船机布置在上游水库内,用于适应枢纽上游590.0m~630.0m的通航水位变幅,下游与第1级中间渠道连接,渠道工作水位637.0m,第一级升船机最大提升高度为47.0m。第二级升船机布置在两级中间渠道之间,用于克服两级渠道之间的水位差,其上、下游工作水位分别为637.0m、510.0m,第二级升船机提升高度为127.0m。第三级升船机布置在第2级中间渠道末端与下游航道之间,用于克服第2级中间渠道与下游航道之间的水位落差,第二级升船机上游工作水位510.0m、下游通航水位431.0m~445.82m,最大提升高度为79.0m。三级升船机联合运转可克服枢纽199m的通航水头。每级中间渠道两端各设有一个用于与升船机船厢对接的钢闸首,钢闸首上布置有工作门、检修门、防撞装置以及对接密封机构、间隙充泄水系统等设备。
二、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乌江构皮滩水电站升船机直流电源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运输、保险、交货、验收和技术服务等。包括各种连接件、密封件、安装时必需的消耗材料和易损件等。供货范围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直流电源系统 每套含以下设备 3 套
1.1 充电及馈电柜 4 面
1.2 蓄电池柜(含蓄电池) 220V,150Ah 2 面 每面柜内布置1组蓄电池
1.3 电缆及附件 1 批 卖方供货设备间的连接电缆及必要附件
2 移动式放电装置 放电电流0~50A连续可调,终止电压可调,数显自动控制 2 套 作为专用工器具
三、资质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厂商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设备代理商(如有)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应近三年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独立开发、设计、制造本项目采购设备的能力,在过去6年内,设计和制造过至少4套蓄电池额定容量不小于400Ah的直流电源系统,到开标之日止已成功地运行3年以上;提供同类产品自2012年1月1日至今销售业绩不少于500万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使用方出具的应用报告,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同类产品指220V直流电源、直流列头柜及直流配电单元。
(4)具备相应的设施、场地、厂房、实验、办公条件、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检验测试手段,设备的图纸、工艺和技术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能力按规定的进度要求履行合同。
(5)提供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国家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和电力行业质检部门检定试验报告。
(6)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7)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注册地外异地加工行为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的。
四、报名及审批 本标采用资格后审,对不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资格后审包含以下资料:
(1)投标申请书;
(2)货物制造商企业简介或说明,包括货物制造商所具有的设计、制造同类型产品的经验和业绩,以及正在履约的同类型产品项目等内容;
(3)经过有效年检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复印件(扫描件);
(4)货物制造商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的复印件(扫描件);
(5)投标人和货物制造商有效的资信等级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扫描件);提供2012年—2014年度经合法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签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扫描件)。复印件(扫描件)字迹应清晰可辨;
(6)投标人和货物制造商近3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况报告或律师事务所或企业法律顾问(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出具的近五年无诉讼和仲裁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扫描件);
(7)货物制造商的合同业绩资料
①提供货物制造商近5年内同类产品的合同业绩资料;
②一份完整的合同业绩资料必须包括合同原件复印件(扫描件)、业主联系人姓名、联系人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同时可提供用户反馈意见、与合同相对应的质量回访记录等佐证资料;
③所提供的合同原件复印件(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至少包括合同的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或工作内容等,并且能够充分体现该合同的双方、产品数量与规模、签订日期等。
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对不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五、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1)投标申请书。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扫描件,留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
(4)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或扫描件,留复印件;
六、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
2、时间:2015年07月29日~2015年08月06日
七、 招标安排 1、本次招标文件将于下述时间开始,在下述地址发售:
时间:2015年07月29日~2015年08月06日。
地址:构皮滩电站建设公司计划合同部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以同样价格可以多购。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供应商在购买标书前应加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
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现金方式支付。
投标文件应附一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整(10000元)。
开户名称: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构皮滩电站建设公司
开户银行:贵州省余庆县农行太平分理处
帐 号:23-346001040002033
3、本次投标的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08月26日北京时间15:00。投标人应于2015年08月26日北京时间15:00将投标文件送达构皮滩电站三楼小会议室。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4、投标文件将于2015年08月26日北京时间15:00在构皮滩电站三楼小会议室当众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需携带授权书及身份证明。
八、 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贵州省余庆县构皮滩镇构皮滩电站建设公司
邮 编: 564408
电 话: 0851-24793387 24793819
传 真:0851-24793823
联 系 人: 黄雁 段德金
邮 箱:33214417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