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21-1564237JH500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机构)受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梅山分公司(以下称买方)委托,就其氢气加热炉项目所需的下列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电子投标。
1.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和资金来源:
1)货物名称:氢气加热炉;
2)数量:一套;
3)主要技术参数: 循环氢加热炉(H-2102)为1台,有效热负荷为1.05MW(未考虑热效率)。详见外方提供的加热炉数据表 循环氢加热炉的热负荷调节范围为25%~135%,且要求能关闭50%的烧嘴,加热炉在该负荷范围内能稳定燃烧。炉管的最大设计流量为正常流量的120%,最高允许压降不超过70kPa。详见招标文件。;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 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
1)交货地点:梅钢化工项目现场
2)交货时间:2015 年7月15日到工厂安装现场。加热炉要求在2015年9月 30前日投入使用
3. 兴趣的投标人可以登录查看。 投标人须采用企业电子CA证书登录宝华招标网进行购标、投标和开标活动。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04-21 ~ 2015-04-28(每天9:00-11:00,13:00-16:00,节假日除外)
5. 招标文件售价:
售价为人民币500元
招标文件均按包进行计价出售,投标人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模板。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
6. 投标截止时间:
2015-05-12 09:00(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宝华电子招标网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投标文件。
7. 开标方式:
电子 开标两步法
8. 第一步开标信息:
1)第一步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 网上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
9. 第二步开标信息:
1)第二步开标时间:2015-05-12 12: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宝华电子招标网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投标文件。
2) 网上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
10. *投标条件及资格要求:
1)投标条件及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有较大的生产规模,近2年的销售额每年应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应在投标文件中出示注册资金及销售金额的财务表报。 2.投标人应有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设计和制造一、二压力容器、化工加热炉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应在投标文件中出示。 3.投标人所投设备在国际或国内有超过3年的在类似规模焦化厂或大型石化厂工程供应的业绩,并提供至少一份用户证明。证明文件应至少包括所供应的加热炉的规格、数量、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副本、对方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办公室电话等)。必要时提供合同原件供招标人核验。 4.投标人投标前必须与招标方进行技术交流。
11.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 客服热线:400-821-0772 (有关投标人CA办理事项的咨询)
传真:021-66891125
网上购标方法: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宝华招标网“操作指南”。
项目经理:肖菊美(有关招标项目商务、技术等问题可致电项目经理。)
电 话:66891085
传 真:66891185
电子邮件:xiaojumei@baosteel.com
业务室助理:陈定
业务室助理联系电话:021-66891170
招标机构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克山路550弄果园公寓8号楼
邮编:201999
开户银行:建行宝钢宝山支行
收 款 人: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人民币:31001517700050019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