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现对如下问题进行回复:
1.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招标产品清单和技术要求,第一节 设备需求、表1 起重机需求表中“序号11吊车形式及起重量为电动单梁3.2t(第17页)”与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指标、设备名称:电动单梁3.2t吊车,主要参数及技术指标、吊车起重量:电动单梁5t(第38页)相冲突”,请明确起重量。
答:起重量为电动单梁3.2t
2.吊车的轨道及附件、滑线及附件是否需要投标方提供?请明确。
答:需投标方提供
请各投标单位在收到此更正公告后,登陆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系统在 “标书下载”中下载 “补遗文件确认函”,并于2015年3月31日17:00前将“补遗文件确认函”发送至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传真:022-27407584
邮箱:tdzbb@tju.edu.cn
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本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感谢所有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支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