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马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靖江新港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怀德学院焊接中心电动双梁起重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预算价为189.60万元,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JJZC2015GK032
2.项目名称:怀德学院焊接中心电动双梁起重机采购
3.项目内容:
怀德学院焊接中心采购的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QD-32/5T,2台;QD-10T,2台。跨度均为25.5米(现场实际尺寸25.2米),采用重级工作制,等级为A6。本次采购的4台起重机分别安装在两个车间,每一车间行车轨道标高+9.600M位置处安装1台QD-10T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行车轨道标高+12.950M位置处安装1台QD-32/5T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钢屋架最低点标高为+14.896M。根据土建设计图纸标示,上下行车的垂直间距较小,需要考虑防碰撞设计,不得发生小概率碰撞事件,上行车(QD-32/5T)可不设驾驶室,电动遥控运行,采用合理的方式设置检修梯,下行车(QD-10T)设驾驶室+电动遥控,并设置检修梯,供货商需提供详细行车图纸并能清楚标明防碰撞设计思路。本次采购供货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5天(详见采购文件)。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年检或年度考核合格,社会商业信誉良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供应商应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
(1)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只针对生产厂家报名,不接受经销商报名;
(2)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生产厂商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安装维修改造等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在靖江市或周边设有工程部或分公司、办事处的证明文件(如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4)具有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标的介绍:
怀德学院焊接中心电动双梁起重机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 2015 年 4 月 7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材料(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77.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标书上网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4 月 7 日9:30--16:00(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靖江市政务中心商务A楼3楼301室
出售方式:现场
售 价:500元
8.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需递交投标保证金:叁万伍仟元整(人民币,不计利息,不收现金)。请各供应商必须于 2015 年 4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到帐时间)之前,以电汇或网银转帐形式,从其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逾期到达或未从基本账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其投标将被否决。
收款单位: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靖江市支行
帐 号:32001766236059955888
注:供应商填写银行单据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信息(该项信息如填写不详细、错误等情形导致其投标被否决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5 年 4 月 17 日 9 时 30 分。地点: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江市政务中心商务A楼3楼)开标室。
10.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马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 宏 铭
地 址: 靖江市政务中心商务A楼3楼
电 话: 15605260250 89182392
传 真: 0523-8486235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其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方式。
本采购文件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商标专利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视同货物。
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与要求
10.1 适用范围 项目编号:JJZC2015GK032
项目名称:怀德学院焊接中心电动双梁起重机采购
10.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0.3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江苏马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靖江人民南路98号(光芒大厦六楼)
联 系 人:李宏铭
电 话:15605260250 传真:052384862355
10.4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性价比法
10.5 供应商特定
资格要求 (1)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只针对生产厂家报名,不接受经销商报名;
(2)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生产厂商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安装维修改造等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在靖江市或周边设有工程部或分公司、办事处的证明文件(如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4)具有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0.6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0.7 交货期 根据采购方要求按批交付,在中标后,采购人提供供货计划。
10.8 质保期 项目整体免费质保不低于壹年,主要设备保修不低于2年,终身维护。电动双梁梁式起重机系统设备及材料的使用应满足在每天 24h连续运行的条件下,具有较长的使用寿命,其中主体设备应≥15年和最少的维护要求,满足8000h/年工作时间。
10.9 付款方式 设备生产完成并进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30%,设备安装完成、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余款分两次支付,验收合格一年后15天内支付合同价的20%,验收合格后二年后15天内付清所有款项(合同价的10%)。[所有支付款均为无息]
10.10 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10%。收款单位: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靖江市支行,帐号:32001766236059955888
10.11 售后服务 1、供应商应负责对用户使用、操作、维修、保养人员免费进行培训(并提供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2、在质量保证期期间,如遇与所供设备有关的问题在接用户通知后4小时内应赶至现场提供免费服务。
3、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服务队伍名称、资质、人员配备、联系地址、电话等详细资料,并提供在保修期的维修保养计划书。
10.12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
□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注:根据采购方的实际情况,对现场进行踏勘,了解采购方实际情况需求,所有设备安装及调试要跟现场实际情况相吻合;统一现场踏勘时间:2015年4月9日下午13:30-14:00,未踏勘现场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的具体要求而提出追加费用和其他索赔要求。
10.13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
10.14 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5年 4 月 10 日 16 时 00 分
10.15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 4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10.16 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自行关注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0.17 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自行关注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0.18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叁万伍仟元整(人民币,不计利息,不收现金)。请各供应商必须于 2015 年 4 月 13日 16 时 00分(到帐时间)之前,以电汇或网银转帐形式,从其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逾期到达或未从基本账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拒收且该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收款单位: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靖江市支行
帐 号:32001766236059955888
注:供应商填写银行单据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信息。(该项信息如填写不详细、错误等情形导致其投标被否决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19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
10.20 构成商务标书的其他材料 按招标文件要求
10.21 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
10.22 构成技术标书的其他材料 按招标文件要求
10.23 投标报价内容的其他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10.24 投标报价范围 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并包括本采购文件第61.1采购需求清单中标明的设备及配件,预埋螺栓、预埋件、压板、撞块等均在内,且不限于清单内容。
10.2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评标办法:
10.26 样品要求 ■ 不需提交样品
□需提交样品,样品送达要求如下:
(1)样品品种:
(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管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3)样品不能有供应商的标识,样品将进行统一编号。
(4)送样时间:2015年 4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5)送样地点: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江市政务中心商务A楼3楼)
10.27 封面设置 详见第十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10.28 投标文件
资料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三册,分别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以及报价部分。将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用折叠的办法整理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分别对齐,采用订书机装订或胶装成册(文件材料包括供应商所递交的所有资料,如投标文件、图纸等),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其投标无效。
10.29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如投标时须投多包,每包须单独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单独按要求装订密封)。
10.30 签字和
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评审小组有权据此对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0.31 投标文件
的密封 投标文件分别密封为商务、技术、报价共三部分,并将每部分的正本和副本用一个信袋密封,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在信封中。且标注“请勿在 2015 年 4 月 17 日 9 时 30 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10.3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5 年 4 月 17 日 9 时 10 分至 9 时 30 分
地 点: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中心商务A楼3楼)
10.33 是否退还
投标文件 □ 是 ■ 否
10.34 开标时间
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5 年 4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0.35 投标文件
密封性检查 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监督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0.36 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人数: 5 人
10.37 中标人数量 1 位中标人
10.38 代理服务费
收取标准 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1%。
10.39 废标条款 在项目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废标情形。
10.40 前附表的解释顺序说明 本采购文件与前附表相矛盾或冲突的部分以前附表为准,采购需求是文件的重要参数,但与图纸不相符的以图纸为准,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电子形式的图纸。
10.41 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已考虑赶工措施费用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5天完成生产并供货,10天内完成安装,系统调试及验收可随土建施工同步完成)。
本采购文件所指的最终验收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供应商必须达到以上所指的验收要求。
第十二章 项目需求以及技术要求
60.项目说明
60.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60.2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进行招标。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
(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不允许分包履行。)
60.3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中标人供货时须提供有关货物的合格证明材料等,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60.4供货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中投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所投产品应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应有检测报告等详细资料。
60.5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采购人确需招标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在招投标活动开始前,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件规定办理审核手续,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后,方可招标采购进口产品,否则采购人不得招标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61.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本条所标明的技术工艺参数如与图纸不符,以图纸设计和相应规范为准,附电子版建筑图、结构图等。
起重机厂家需勘察起重机安装现场,根据现有条件设计起重机并确保起重机的安装。
61.1清单
电动双梁起重机采购明细
序号 名称 型号及技术参数 数量(台)
1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QD 2
起重量:32/5T
跨度:25.5m(以实际测量为准)
起升高度:11m(按轨道标高为准)
大车运行速度:4.5~45m/min
小车运行速度:2~20m/min
主起升速度:7.9m/min
副起升速度:14.6m/min
工作级别:A6
驾驶室操作
2 设备安装 台 2
3 设备检测 台 2
4 运输及其他 2
单台安装工程量
安装材料(钢结构) 行程:米 70
1 轨道38KG 米 140
2 滑触线DHH320A 米 70
3 压板 块 564
4 压板螺栓 套 564
5 橡皮块 块 282
6 轨道连接板 付 10
7 撞块 个 4
8 受电器 个 2
9 指示灯 组 1
10 行程开关 只 2
11 高度尺 付 2
12 轨道安装 米 140
13 滑触线安装 米 70
起重机厂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删减或增加,起重机吊车梁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序号 名称 型号及技术参数 数量(台)
1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QD 2
起重量:10T
跨度:25.5m(以实际测量为准)
起升高度:8m(按轨道标高为准)
大车运行速度:4.5~45m/min
小车运行速度:2~20m/min
起升速度:9.5m/min
工作级别:A6
遥控操作
2 设备安装 台 2
3 设备检测 台 2
4 运输及其他 2
单台安装工作量
安装材料(钢结构) 行程:米 70
1 轨道38KG 米 140
2 滑触线DHH320A 米 70
3 压板 块 564
4 压板螺栓 套 564
5 橡皮块 块 282
6 轨道连接板 付 10
7 撞块 个 4
8 受电器 个 2
9 指示灯 组 1
10 行程开关 只 2
11 高度尺 付 2
12 轨道安装 米 140
13 滑触线安装 米 70
起重机厂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删减或增加,起重机吊车梁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注:附件参数为图纸所示数据,具体按照实际情况测算为准,且总报价不得更改。
主要配套件一览表(参考品牌)
序号 名称 生产厂家 备注
1 减速机 泰星、泰隆
2 三合一减速机 泰隆、咸宁三六
3 电机 无锡新大力
4 制动器 河南焦作
5 主要电器元件 施耐德
6 电线、电缆 无锡文鼎
7 变频器 英威腾、欧瑞
8 轴承 哈、瓦、洛
注:供货商可以选择等同或优于该品牌质量或性能的产品,并符合本招标文件前附表第10.40条规定,但需经评标委员会2/3以上评审专家认可。
61.2工程总体说明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场地:怀德学院焊接中心
2、建设内容及规模:
怀德学院焊接中心采购的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QD-32/5T,2台;QD-10T,2台。跨度均为25.5米(现场实际尺寸25.2米),采用重级工作制,等级为A6。本次采购的4台起重机分别安装在两个车间,每一车间行车轨道标高+9.600M位置处安装1台QD-10T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行车轨道标高+12.950M位置处安装1台QD-32/5T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钢屋架最低点标高为+14.896M。根据土建设计图纸标示,上下行车的垂直间距较小,需要考虑防碰撞设计,不得发生小概率碰撞事件,上行车(QD-32/5T)可不设驾驶室,电动遥控运行,采用合理的方式设置检修梯,下行车(QD-10T)设驾驶室+电动遥控,并设置检修梯,供货商需提供详细行车图纸并能清楚标明防碰撞设计思路。
二、技术服务要求:
1设备到货后应及时派员安装、调试(费用包含在报价内);
2投标方应提供必备的技术资料:
2.1提供全部的技术资料(ISO9001 2000认证体系、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和原产地证明);
2.2提供设备安装图及电气线路图和主要零部件的技术性能参数(列出清单);
2.3提供保养、维修操作规程、设备保修期限以及设备质保期(保修期从系统调试验收合格后起算);
2.4提供特殊件及配套件的清单、技术参数及生产单位名录;
3. 安装及调试要求:
3.1 本项目的交货期25天,安装期10天。具体开始时间由采购方确定。
3.2供方负责保管、看护进场的设备及附配件直至完成安装调试后交付需方;
3.3供方负责设备、安装设备(工具)等提供适当的保护、包装或覆盖等处理,直至验收合格,以免受损;
3.4供方施工工人、施工机械或在运输装卸途中对其他工程及邻近设备、管线等造成损坏,应由供方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费用;
3.5无论调试期间或保修过程中,供方负责及时清理垃圾;
3.6做好与安装、土建、装饰等施工队伍的配合工作;供方应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文明施工。
4.报价要求:
4.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相应图和招标清单进行报价,并不得缺项和漏项。投标单位未填单价或合价的设备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4.2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人提供的相应图纸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设备主材及辅材、劳务、机械设备、安装、维护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4.3除非招标人提出设计变更,中标人必须按图施工且不得增加任何费用;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认为中标人违约而要求索赔。
5.请投标单位将下列内容列入投标文件:
5.1投标设备品牌:
5.2同类产品在泰州销售业绩:
5.3投标设备功能简介:
5.4原产地:投标设备产地:
5.5制造商出具的针对该项目的授权证明;
5.6制造商出具的安装和维修授权书;
5.7安装用重要材料的产地、型号与规格:
5.8到货期及安装调试完成期:
5.9免费保修期:
5.10保修期内容:
5.11保修期后零配件打折比例(或价格):
5.12保修期后维修人工费:
5.13维修响应时间及维修时间:
5.14泰州地区保修队伍概述:
5.15泰州地区备品配件库介绍:
6.投标单位应提供设备的主要技术特性与技术参数。
7.生产、安装及技术要求
主梁、端梁、小车架等按GB/T14405-2010标准规定制造。采用GB700-88标准,非受力构件如走台。栏杆等采用Q235-B、F钢材,焊接工艺和焊缝的检查严格遵守相应的规范和标准并对重要焊缝进行X射线拍片和超声波无损探伤,钢材表面根据GB8923标准中的Sa2.5级进行抛丸处锈。型钢为St3级,涂预处理底漆,底漆厚度为:15-20µm,起重机成品一底漆三面漆,漆膜总厚度:120µm,漆膜附着力符合GB9286规定的一级质量要求。车轮、齿轮、轴的材料按国家相关标准。车轮处理硬度:踏面和轮缘内侧面硬度:(HB)≥300-380,深度20mm处硬度:(HB)≥260,车轮的踏面和轮缘内侧面上无铸铁缺陷。制动轮的制动面进行热处理,其2-3mm硬度为:HRC45-55,制动轮无裂纹、无缺陷。
主梁为正轨箱型结构,具有良好的刚度(满载垂直静挠<S/900)和强度,主梁的梁载自振频率≥2HZ。起重机主梁整体焊接不分段,大车运行机构电气设备均匀设置在桥架上。端梁为箱型梁,端梁连接用8.8级高强度螺栓。小车架结构有箱型梁构成,其满载静挠度<LK/2000,充分保证起升机构的稳定性。各构件的分离状态均设有吊耳,为构件的运输、吊装工作提供方便。
焊接、焊缝坡口符合GB985和GB986标准的规定,焊缝外部没有目视可见的缺陷,主梁受接区的翼缘板、腹板的对接焊缝射线探伤时≥GB3323标准中规定的Ⅱ级,超声波探伤≥JB1152中规定的Ⅰ级。主梁具有上拱度,跨中的上拱度控制在0.9S/1000—1.4S/1000,最大上拱度控制在跨中S/1000的范围内。所有联结孔均为机加工孔。
电动机为:YZR型起重专用电动机,额定电压:380V,频率:50HZ,绝缘等级:F级别,防护等级:IP44。制动器均为液压推杆常闭式,当机构不工作时闭合,机构工作时有构闸装置将制动器打开。减速机采用起重设备专用减速机,卷筒采用铸造卷筒,钢丝绳偏角<3.5度,卷筒两端设有大于两圈的安全圈和三圈固定圈,压绳板和螺栓牢固可靠。钢丝绳为起重机专用的6W(19)型钢丝绳,其结构紧密,强度高,寿命长,满足起重作业的正常需要。小车车轮为单轮缘,大车车轮为双轮缘。采用新型高弹性聚脂缓冲器,安全可靠、视觉美观。
司机室设置在起重机传动侧走台下侧,采用型钢、扳金结构,钢化玻璃、橡胶压条密封,可开启窗户,玻璃易擦洗和更换,视野广,司机室符合:GB/T11407—93标准要求。操作机构设有机械零位自锁装置。司机室内应设有总电源和控制电源状态信号指示灯,方便驾驶人员识别;电器柜外部设有220V电源插座备接电风扇、电暖器、空调等。司机室采用交流220V 40W荧光灯具照明,以满足照明度不低于60LX的要求。
起重机供电电源为三相交流380V±10% ,50HZ,电源集电器根据供电电源线的具体形式进行配置。
配电保护:起重机配电主回路设总电源自动漏电短路保护开关,总接触器等控制回路设有小容量漏电短路保护开关。
过载保护:起重机各机构电动机均设有单独的过流继电器;作为各机构的过载保护,其瞬间动作的整定值为所保护电动机额定电流的2.5倍。配电保护箱中设有总电源自动空气开关,作为起重机的过载保护。
失压保护:在配电保护箱中,用线路接触器作为失压保护装置;而在各机构控制柜中,设置零压继电器作为失压保护装置,当供电电源中断时,能够自动断开主回路电源。
零位保护:当起重机开始运转前和失压恢复供电时,必须先将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后,各机构的电动机在能启动工作。
起升限位保护:起升机构设置上升限位开关,可保护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能够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电源。
行程限位保护:起重机的大、小车运行机构,一般在两端设有行程限位开关,作为行程保护。
紧急断路保护:起重机的控制回路中设有紧急开关,当遇到事故状态时,可及时切断控制回路电源,进而使主回路断电,确保起重机的安全运行,紧急开关安装在操作联动台的醒目位置。
栏杆门安全开关保护:进入起重机的桥架斜梯门上均设有安全开关,当其中任意一个开关断电时总接触器立即自动断开。
照明信号:照明及信号部分设有专用的隔离变压器,原边进线电压为:交流380V,副边出线电压为:交流220V、36V。220V为照明电源;36V为安全信号和检修电源。起重机主梁下安装400W防震照明灯,方便光线暗时的操作。
起重机的接地:起重机的轨道、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管槽、电缆金属外皮和变压器的低压侧均有可靠接地。地线连接为25mm2或相匹配的带钢。接地电阻≤4Ω,符合《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桥架型起重机部分第6.7.2条规定。
其他:采用线槽和穿线金属软管的铺设形式。采用铜芯多股导线。导线截面面积≥2.5mm2。
电器柜中电器元件的连接采用铜排和4导线。导线的连接均采用接线端子,电器柜中的端子预留10~15%的余量。
8.产品质量要求:
8.1投标产品需为特种设备许可的产品。
8.2所有设备、附(配)件应具备该类产品的功能要求,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厂商或制造厂商;
8.3缺陷保修:如果机组设备交付使用后,缺陷多次反复出现,供方必须提出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直到最后纠正缺陷、供方提供的质保从纠正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
8.4如果是超出供方的责任范围的疏忽、误操作等情况而导致的更换修正,应由供方进行修理,其额外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9.投标人需将所投品牌的室内外机及其附件,根据规格、型号不同全部列报单价(样本上描述的所有机型),作为以后设备变更的价格,本条也是评定得分的重要条件之一,如不报价或漏报视为不响应招标要求,也可作为废标处理。
10.验收:
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份自检报告,在需方确认后作为需方验收的依据;
投标设备由供需双方验收合格后,当地质检及有关部门进行验收;费用列入报价;
设备到达需方工地,应提前通知需方,由需方会同监理人员根据有关清单进行验收;
供方需代办领取特种设备使用证、产品合格证等随机文件,系统和整机质保期不得低于一年(自有关部门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算)。
本次招标全部内容为“交钥匙”工程,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内,请各投标单位认真考虑其各种风险。
11.知识产权:
供方应保证需方免除且供方承担由于需方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需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12.投标单位的业绩:
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所独立承担的已经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类似项目清单,其中不少于三个典型项目的规模、实施时间和本项目的可比性、项目完成情况及业主评价。
13.需方配合工作:
负责及时提供安装设备所需的电源、通道、场地;负责办妥安装前有关手续并配合供方办理有关验收手续;负责提供供方所需的图纸和相关资料;负责供方与其他施工队伍的协调。
14.伴随服务:
投标单位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在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解决使用单位提出的维修要求,质保期满后,提供五年内设备最优惠的维修保养及零配件供应价格(具体细则由投标单位投报)。
15.各投标单位对《合同主要条款》中的付款方式不能偏离。
16.各投标单位必须附报投标品牌全部型号的产品单价。
17.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或修正,均以招标服务机构书面依据为准。
61.4产品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第一章 检验、调试和性能考核试验
1. 概述
本规范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调整试验和性能考核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第一章“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
供应商应在本工程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采购人提供与本工程合同设备有关的检验、调试、性能考核、验收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第一章的规定。
2. 工厂检验和试验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环节。供应商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供应商提供的合同设备必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由供应商供应的主设备/部件(包括分包与外购部分),在生产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套和/或整机总装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此外,供应商还应在随机文件中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供应商检验的结果要满足第一章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供应商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采购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人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将情况通知采购人。
采购人将派遣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工厂检验,检验的程序应由采购人技术人员与投标人代表商议后共同确定。
3.设备监造
采购人有权进行设备监造,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监造检验的标准为附件一所列的相应标准。供应商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和标准,并不由此而使采购人发生任何费用。
监造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以签字,供应商须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监造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应商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其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监造单位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擅自处理。
4.现场试验
供应商派人进行设备开箱检验和现场试验(若需要),检验所提供设备满足规定的性能。试验应由采购方在场并复查。
5.调试
供应商负责在机械安装、设备安装及现场检验和试验工作全部完成之后,进行系统的调试。
供应商应派调试人员和技术专家到现场调试、管理操作人员正确处理和操作有关系统、设备和事件的处理。在系统调试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系统调试方案,调试人员据之进行调试工作。调试的负荷必须服从主机的负荷安排。
供应商负责为调试提供必需的特殊试验仪器和工具。
装置存在缺陷,供应商在采购人同意的时间内消除。
供应商对装置的启动、调试工作承担责任。
6.性能考核试验(即90天连续试运行)
6.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采购人的要求。
6.2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采购人现场。
6.3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试验在连续稳定运行90天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6.4 性能验收试验由采购人主持,供应商参加。试验大纲由采购人提供,与供应商讨论后确定,具体试验内容由买卖双方共同认可的测试单位进行。如试验在现场进行,供应商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财力等由投标人提供。
6.5性能测试中如需租借专用仪器设备或请第三方检测,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6.6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噪声水平
6.7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属于投标人供货范围内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人提供,并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并经采购人确认。投标人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6.8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买卖双方均应承认。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商。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第二章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设计和建设阶段的资料
供应商根据计划和工程的进展更新所有资料,并根据总的合同条件提交所有最终资料。所有设备必须提供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材质、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1.1投标人应提交资料的时间表
投标人应按照本工程整体进度要求提供系统里程碑进度图或表格(具体时间在合同谈判时进一步讨论)。
1.2资料内容
供应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至少应提供下列资料,但不仅限于此。
1.2.1主工艺系统
系统布置图
系统图
设备项目清单
辅助设备清单
其它
1.2.2电气、仪表和控制部分
仪表及控制系统图
设备清册
控制盘柜布置图及接线原理图
控制系统配置图
系统设计说明
其它
1.2.3运行维护说明
供应商根据合同条件提交每一设备或系统的运行、维护说明,以及整个系统装置的运行说明。
说明手册的内容应完整且有针对性,设备名称应与工程相统一,为阐明运行原理,说明中应包含装置或工艺运行的详细描述,包括流程图、图表及其它类似图等。
运行说明应准确,易于理解,并应包含每一单一运行指令的次序。
维护手册应对装置所有主件和辅件的组装和拆卸进行完整和精确的描述、故障判断分析方法及消除方式。维护手册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系统安装和设备说明
日常维护和巡检频率
维护计划(表格型式)
查缺和补漏
备件清单
调试后资料
随着工程施工的开展,应逐步提供给采购人如下资料:
随货提供的资料
试验和检验说明
试验和检验数据
系统设备安装、调试、检修说明书
其它采购人认为工程施工所需要的资料
2.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份数
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的图纸、资料的内容及份数不少于下表要求(每个图纸卷册或每份文件):
资 料 单 位 提供数量 备注
投标时应提供的投标文件 套 5 图纸采用CAD2004以上版本格式,其他文本采用office2003以上版本格式。
中标后按如下次序提供资料:
1设备文件(最终版) 套 6
2 运行和维护手册 套 6
3 培训手册 套 6
4其它 套 6
资料交接程序:
为了更好、更快捷合作,投标人应按要求将图纸、资料送交到指定地址。
3. 交付进度
交付进度在第一次设计联络会中确定。
第三章 技术服务与技术培训
1. 供应商现场技术服务
1.1 供应商在工程进度的不同阶段安排胜任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服务。
1.2 供应商负责在工程的相应阶段组织分包商或供货商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技术。
1.3 要求供应商提供其技术支持方具体参与本工程的现场服务计划表。
1.4 安装阶段
在安装阶段,供应商应委派有资格的经采购人确认的工地代表提供技术服务。工作期间,若采购人认为工地代表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工地代表,其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同时供应商还应委派设备制造厂的专家在主设备安装过程中进行现场技术服务。
供应商负责所供控制系统的现场安装,全面负责工艺系统的检查、受电、功能恢复、调试直至投入运行。供应商所派现场服务人员一定是能胜任工作的技术人员,能够在现场有效地工作。若因供应商技术人员原因未完成工地工作,应由投标人负责。
1.5 调试、性能考核试验阶段
1.5.1 调试阶段
设备安装完毕后,由供应商负责进行分系统调试、整体调试工作,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在系统调试、整体调试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协调,投标人负责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设备及技术问题。在调试过程中,投标人负责回答采购人人员提出的疑问,并应对采购人技术人员及参与调试的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确保调试质量达到预期效果。供应商负责将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解决的方案及结果进行书面记录,并提交给采购人。调试中系统的责任(如运行安全、设备消缺、事故处理等)由供应商负责。
供应商负责出具调试大纲和调试标准,并记录调试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案、方法及结果。
1.5.2 试运行阶段
供应商负责出具试运大纲,指导采购人提供的运行人员进行操作。
参加启动、运行以及特性试验的投标人代表应是胜任并且是有经验的。
试运行时间为90天,在此期间系统应保持连续稳定运行并达到双方约定的处理能力等参数。
试运行期间的水、电、气等由采购人负责。在此期间同时考核系统的热耗、电耗消耗指标。
1.5.3 质量保证期
系统经连续稳定运行满90天起计算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不少于一年。
在质量保证期内,任何非采购人人员责任的设备损坏、缺陷或故障,投标人应保证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
1.6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进行现场;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条件;
供应商要向采购人提供技术人员情况表。供应商须更换采购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
1.7 供应商现场技术人员的职责
供应商现场技术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考核试验。
在安装和调试前两个月,投标人技术人员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和调试说明书,在安装和调试前,供应商技术人员应向采购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供应商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供应商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供应商技术人员错误而发生问题,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的调试人员和技术专家应能正确操作和调整有关系统和设备,并正确处理缺陷。在系统调试前一个月,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系统调试方案并得到采购人认可后,才可据之进行调试工作。
供应商负责为调试提供必需的特殊试验仪器和工具。
若装置存在缺陷,供应商在采购人同意的时间内消除。
供应商现场技术人员应能够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质量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现场技术人员要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供应商委托采购人进行处理,供应商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具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供应商对其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应与采购人协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和调整。
1.8 采购人的义务
采购人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负责系统接口的配合、系统和整体调试的协调、配合。
2. 培训内容
2.1 采购人的维修和运行人员的培训将是系统成功运行、维护和管理的关键环节。
供应商负责提供对采购人人员的几种类型的培训,如工厂培训和现场培训,在这里拟订的培训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供应商将为采购人派遣的待培人员提供必需的技术资料、图纸、设备、仪器和事故保安装置(如有),并应允许他们把自己的笔记本、技术资料和别的有关材料等带回。
供应商应指派专人负责学员掌握培训计划中的主要内容,负责对使用制造厂拥有的资料给予,负责回答在训练课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以及向学员提供必须掌握的规范、标准、试验方法,以使得学员能在预定的时间内获得有关设计意图、设备的特点和特性,在运行、维修和管理期间要遵守的要求等各方面的综合知识。
在培训结束时,供应商应为学员在培训课程期间的表现进行一次评定,并直接交给采购人,以作为采购人人员上岗及参加调试的资质证明。
2.2 技术培训
投标人负责制订有关对采购人人员在具有相似化系统的运行和维护方面的培训总安排,他们的培训时间表及培训方案应由投标人在合同生效日期之后2个月内提交并应由采购人确认。
供应商应派遣专家到现场对采购人人员进行和讲课,让他们熟悉系统的运行、维护及事故处理。
供应商应对采购人提供技术培训和操作。
供应商提供培训教师、培训地点、培训安排、培训教材和培训设备(实验室模拟设备)。
2.3 培训时间、人次由供、需双方协商。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培训人员熟悉整个工艺系统。
2.4 培训资料
供应商提供采购人有关安装、接线、调试、运行和维护所需的全部资料和样本。
2.5 培训计划
供应商应负责提出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由采购人确认。除非双方一致同意,否则不能随意更改培训计划。投标人应选派有经验和有能力的专业人员对采购人技术和运行人员进行国内培训。
供应商对采购人技术和运行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系统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及事故处理等。
3. 培训方式
培训应采用对实物进行系统的解释、作专题报告、现场参观、实际操作和阅读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图纸等方式进行。在培训期间,投标人应免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图纸等。
供应商应对采购人的检修和运行人员进行总数为30人·天的培训。
在各个设备性能考核试验期间,供应商对采购人技术和运行人员进行现场操作培训。
附件
采购方提供的图纸(报名后提供电子图纸)
第十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2.相关要求
62.1当供应商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技术部分得0分。
62.2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5人(含)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
62.3 “同类项目”是指供应商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同类的货物,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供应商,以相同或者类同部分的合同金额为准。
63.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63.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评分因素 价格部分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总分
分值比重 30 40 30 100
63.2 价格部分
评审项目 分数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3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或者最终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 30
超出采购预算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63.3 商务部分
评审项目 分数 评分标准
品牌与技术(12分) 电气开关元件的选用 4 评委根据选用设备的品牌、质量等因素在0-4分内评定
大、小车限位开关中十字限位开关的选用 3 评委根据选用设备的品牌、质量等因素在0-3分内评定
大、小车选用变频调速 3 大、小车选用变频调速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电动葫芦的选用 2 评委根据选用设备的品牌、质量等因素在0-2分内评定
投标品牌知名度及市场占有率 2 根据品牌知名度及市场占有率在0~2分内评定;
技术偏离情况 2 根据各投标设备技术正偏离情况在0-2分内评定
生产、检测工艺水平及质量体系认证 4 具有国际先进的生产、检测工艺设备、水平的得2分,具有ISO9001-2000体系认证的得1分,具有ISO14001体系认证的得1分,最多得4分;
投标人的银行资质资信、社会信誉和获奖等情况 2 由评委在0-2分内评定。
江、浙、沪类似工程典型项目评分 6 需提供供销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三年内有类似项目金额超1000万每个加1分;500-1000万每个加0.5分,最高得6分。
投标人售后服务及操作培训承诺,售后服务的力量 2 由评委在0-2分内评定。
质保期及质保期满后的维保情况 6 免费质保期每增加6个月加3分,最高得6分
五年内易损件报价 2 评委按报价合理性在0-2分内评定
有偿服务报价 2 评委按报价合理性在0-2分内评定
63.4 技术部分
评审项目 分数 评分标准
金属结构 4 根据主梁、端梁、小车架制造、焊接、喷漆等加工工艺和选用国内外知名钢厂产品(附有证明)评委在0-4分内评选。
大车运行结构 4 根据所选用的电动机、减速器、车轮组、制动器、缓冲器等品牌的知名度,所选用的材料和加工工艺,评委在0-4分内评定。
小车运行机构 4 根据所选用的电动机、车轮组、制动器、缓冲器等品牌的知名度,所选用的材料和加工工艺,评委在0-4分内评定。
起升机构 4 根据所选用的电动机、减速器、制动器、卷筒、吊钩、钢绳等品牌的知名度,所选用的材料和和按规定需装的超载限制器。评委在0-4分内评定。
电气设备与电气线路 4 根据所选用的操作电器(控制器、接触器、控制屏、电阻等)保护电器(保护柜、控制屏、过滤、失压、零位继电器等),各机构行程限位器。紧急断电开关,各种安全联锁开关等品牌的知名度。电气线路(照明信号回路、控制回路和主回路)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规定。评委在0-4分内评定。
施工组织措施和安装调试队伍组成情况(8分) 3 施工组织设计(3分),若不能满足采购方提出的工程安装进度要求不得分。
3 交货期提前相应加分,每提前一天加0.5分,最高得3分。
2 具有直属的安装队伍及安装队伍介绍。
投标资料的完善程度 2 评委按报价合理性在0-2份内评定。
1.以上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各投标单位均应提供相关的资料并作出相应的对比(列表)供评委评判。
2.付款方式、交货时间不响应招标要求的不得中标。
3、评标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和材料的,不作为评标依据,仅以按上述要求实际提供相关证明和材料的数量作为评标依据。
4、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资料须编好目录及页码。
5、投标单位须将以上评分所涉及的证书、业绩、荣誉、财务报表等相应得分证明原件送达采购单位进行核验,若原件与投标文件不符,将不予认可。同时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内,采购单位有权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如考察发现所投人员或相关事项与投标文件不符,视为弄虚作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处罚。
6、主要配套设备供货商可以选择等同或优于该品牌质量或性能的产品,并符合本招标文件前附表第10.40条及采购需求第61.1条规定,但需经评标委员会2/3以上评审专家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