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就2014年江西电信卫星站综合培训大楼直流变频多联式空调系统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进行采购招标(资格后审),招标编号: JTF201407010,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均可前来投标。
1、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根据已经审批通过采购需求,拟采购以下货物:江西电信卫星站综合培训大楼暖通图纸中所有暖通设备及安装工程(消防防排烟系统除外)的设备、材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含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保证、技术支持和培训,以及技术文件等,即“交钥匙工程”。A)、暖通设备包括直流变频多联式空调系统和新风机组(见招标文件中5.1.2系统主要设备清单)。其中直流变频多联式空调系统含设备、材料供货、机组安装(包括管道及线路)、调试和服务;新风机组招标内容为新风机组设备供货、机组安装、调试和服务。B)、安装工程系指图纸中除暖通设备外所有包括管道系统在内的其他设备、材料、工程和服务(见招标文件中5.8 安装工程招标控制价)。
招标预算:450万元。
项目地点:江西电信卫星站综合培训大楼(南昌市青山湖北大道1608号塘山镇政府对面)。
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设备全部运抵现场并安装完毕,交付使用。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独立法人,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每个品牌只允许唯一制造商或其就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的代理商投标。
2.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3 货物制造商的注册资本须在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注册资本为外币的按公告发出前一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之后的增资额无效。以下同)。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代理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2.4 必须在交货地(江西省南昌市)设立有经工商注册的机构,没有正在受到对招标人有管辖权的省级或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与招标人无不良合作历史记录。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和破产。
2.5 投标品牌具有良好的国内供货业绩:至少有2011年8月至2014年7月签约的单份合同金额大于人民币400万元的两个或大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一个直流变频多联式空调系统项目国内供货业绩。投标人至少有2011年8月至2014年7月签约的单份合同金额大于人民币400万元的一个多联式空调系统项目国内供货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有一家报名参加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8 无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得投标的情形。
2.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投标人若为代理商,还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投标授权书和指定安装授权书。
3、投标产品要求
3.1投标产品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3.2所投产品具有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3所有室内机标准配置不得使用电辅热功能也不允许扩展电辅热功能(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承诺原件)。
4、获取招标文件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持以下文件原件或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于2014年8月22日至2014年8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17时(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潜在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制造商就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和指定安装授权书。
(3)潜在投标人注册资本证明(及制造商注册资本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加盖国税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已开具的相应发票联等能证明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文件)、在交货地(江西省南昌市)设立有经工商注册的机构的证明。
(4)投标品牌2011年8月至2014年7月签约的单份合同金额大于人民币400万元的两个或大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一个直流变频多联式空调系统项目的国内供货业绩。潜在投标人2011年8月至2014年7月签约的单份合同金额大于人民币400万元的一个多联式空调系统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
(5)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没有正在受到对招标人有管辖权的省级或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与招标人无不良合作历史记录,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和破产,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不会影响招标公正性,无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得投标情形的自查说明。
(6)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7)投标产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所有室内机标准配置不使用电辅热功能也不扩展电辅热功能的制造商承诺。
(以上资料请于报名前原件扫描发到1471788952@qq.com,邮件中注明招标项目名称、编号、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元(¥400)整,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丁公路38号江西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三楼305室 ,联系人:胡小姐,电话:0791-86118982、86106733、18970023183。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投标。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款后1个工作日内寄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9月11日9时0分,提交到(南昌市丁公路38号)江西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办公楼4楼405行政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未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退还投标人(在此之前中标人应已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公开进行,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开标会,如不参加则被视为默认开标,事后不得对开标过程和结果记录提出异议。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丁公路38号 邮编:330002
联系人:熊先生 电话: 0791-86106733、86118982、18979176271传真:0791-86113504
电子邮件:1471788952@qq.com
开户银行:工行南昌市北京西路支行
帐户名称:江西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